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区县科协、高新区科技发展中心、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根据工作安排,经相关程序,确定 2025 年度稷下科技学术交流项目 14 项,现将入选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管理
1.稷下科技学术交流项目须使用统一的背景板(尺寸可调整),由市科协提供电子版,主办单位不出现在背景板、宣传、总结等材料中。
2.举办单位须确保学术交流项目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3.项目举办单位须在举办日期前两周与学会部联系,确定项目期数、背景板、预告表、大会方案等事项。
4.项目结束后市科协将根据市财政专项经费拨付及项目举办的质量水平和实际成效,对 A 类项目实行差异化资助。
5.项目须在 10 月 31 日前举办完成。6.项目举办时领衔专家应同项目申报时的专家一致,如更换院士等知名专家的,须事先书面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自主更换、又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未履行协议。
二、项目实施
1.此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举办单位与市科协签订《稷下科技交流项目委托协议》(见附件 2),并将《委托协议》邮寄或送达市科协学会部。
2.举办前两周:举办单位将具体工作方案和预告表(附件 3)发送学会部审核,确定项目期数,通过后在市科协网站、相关媒体、科协组织相关工作群发布论坛预告。
3.举办过程中:举办单位须做好专家观点、影像资料收集等工作,须做好意识形态等工作。
4.项目结束后一天内:举办单位须将新闻稿发送至学会部审核,字数不超过 1000 字,并在市科协网站、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宣传不少于 2 次。如项目内容有涉密情况,应提前联系协商。
5.项目结束后一周内:举办单位须将完成情况反馈表(附件4)、专家观点及照片、视频等资料发送至学会部。
三、工作要求
1.专家观点要凝练最新观点,简明扼要,语言准确,语句通顺,每名专家观点字数在 300 字左右,专家数量不少于 2 名。
2.请各举办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步骤做好相关工作,未按要求办理的将被纳入负面管理清单,两年内不得申报稷下科技学术交流项目。
电话:2302965
邮箱:zbskxxhbadmin@zb.shandong.cn
附件: 1.2025 年度稷下科技学术交流项目
2.稷下科技学术交流项目委托协议
3.稷下科技学术交流项目预告表
4.稷下科技学术交流项目完成情况反馈表
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 年 4 月 8 日